2010年杂谈、时评资料

渭南跨省抓捕作家会如何收场

瞭望观察网 郎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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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各大网站又曝出了一条令中国民主法治蒙羞的新闻:陕西渭南警方跨省进京抓走作家谢朝平。实施抓捕没有合法手续,查扣物品没有依法留下清单,口头只留下一句“涉嫌非法经营”。警方执法失范让网友们愤愤不平,也令人一头雾水。 

  我想,作家自掏腰包五万出版纪实文学《大迁徙》,自费出版,都贴钱了,何来“非法经营”之嫌?即便出版手续不规范,那也是杂志社工作失误,与作家本人何干?再退一步,即便作家真的“非法经营”,那也是工商部门的查究职责,何必有劳七名警察大驾,威猛亲临作家寒舍,演一出京城夜袭呢?

  看来,欲加作家之罪,定非警察所言之辞。“非法经营”或许是一个地方官员政治遮羞的障眼法,或是又一个现代“文字狱”的迷彩幕布。文字狱,自古就是中国知识分子挥之不去的梦魇,今天,这个噩梦让作家谢朝平有幸体验了。有一位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大作家说过,不坐过牢的作家,只能算半个作家。感谢渭南警方,这回栽培和拔高作家谢朝平了。

  谢朝平作家也真够迂的,没事要去搞什么纪实文学《大迁徙》呢?三门峡遗民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您一个小小笔杆子应该提的吗?您实在闲得慌,不妨可以学学张悟本和李一,虽然胡编乱造了一大堆文字垃圾,但市场火爆,应者群集,趋之若鹜,警察也从未出面说人家出书涉非法经营,更甭提捉拿归案了。现在人心浮躁,纪实文学哪有什么销路?您没看见《十月》《收获》《小说月刊》都躲在书摊角落苟且喘息吗?即使警察不抓您,您自己也是自寻死路,不饿死也得冻死、病死、穷死。

  可谢朝平作家偏偏还有传统知识分子那股耿劲儿。《大迁徙》在以《火花》杂志增刊形式出版之前,想必吃了不少出版社的闭门羹。这种纪实题材的作品,出版社生恐承担政治风险,又无市场盈利可期,自然冷面相对。《大迁徙》于是像韩寒《独唱团》一样怪胎出生,也就不足为奇。

  渭南警察抓作家谢朝平,客观上为《大迁徙》做了一次事件行销和免费广告。此书原来出版都难,现在恐怕要不畅销都难了。大家很好奇,这是一本什么样的禁书,让渭南长官如此切齿?我没有读过《大迁徙》,故不置评。据媒体报道,那是作家本人三年的采访成果,记录了三门峡遗民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渭南地区的移民是作品主角。《大迁徙》想必也是“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之作。所谓纪实文学,那就是实话实说,难免拔萝卜拖泥,把辉煌粉饰下一些脏的、乱的、差的、丑的、恶的东西,一锅出。莫非,一个个被标榜为“伟大的工程”后面,潜伏着一座座移民们长期累积的民怨火山?莫非,《大迁徙》揭露了某些地方强权势力的历史原罪或现实作孽?莫非,《大迁徙》触及到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那根敏感神经?

  中国警察PK记者作家,谢朝平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远的历史搁置,早些年丑闻不提,光近两年都不乏轰动案例:辽宁西丰县委书记、山西检察官、浙江遂昌警方等都轮番上演追捕记者的大戏。就在前几天,四记者采访伊春空难,遭当地警方强行关押。警方虽事后道歉,但司法公权力公然践踏新闻监督权,岂是一声“道歉”就可了事的?

  不难发现,在追捕记者作家的警察背后,撑腰或指使的其实就是地方政府长官,以县委书记(或市委书记)居多。为什么县委书记容易制造“文字狱”呢?因为县委书记最具备制造“文字狱”的条件。一方面,县委书记都具有制造“文字狱”的动因。县委书记虽然只相当于九品芝麻官,但却是一方“诸侯”。在自己地盘上,唯我独尊,不可一世,如有异己,必予铲除。记者的负面报道,作家的纪实文学,都是揭露丑恶,那简直是让书记脸面难堪,毁书记仕途,必以“敌对势力”法办。另一方面,他们具有制造“文字狱”的权力。一声令下,一呼百应,公安局作为重大案件即刻抓捕侦破,检察院火速起诉,人民法院立马审判。不管你是哪里的记者还是作家,你揭露老子画皮,老子有权就抓你。看来,抓记者作家的其实不是警察,而是县(市)委书记。此次渭南警方抓捕作家事件,也一定是当地官员的权力在伸手。

  按理说,践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中国,绝不会让封建社会的“文字狱”死灰复燃。因为“文字狱”乃是封建统治者树立权威、维护政权的一种手段,是专整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历朝历代,罄竹难书。秦始皇有遗臭万年的焚书坑儒。清帝乾隆说:“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然而透过《清代文字狱档》文献,血雨腥风透过纸背。封建帝王们拿士大夫开刀,为的“杀鸡吓猴子”,迫使全体臣民慑服。每一文字狱的构成,总要扣上“叛逆”的帽子。只要看一看案情,就能明白,那是用做借口的护身符,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文字狱”的案件,几乎全部是冤案、假案、错案,罪名是由于罗织而成的。

  当代“文字狱”有时很生猛,连普通百姓的网络发帖(相当于古代市井之言、坊间茶话),都不放过。自重庆“彭水诗案”开“文字狱”之端后,又出现了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海南“儋州歌案”等等。虽然具体情节有所不同,但特征相同:一是公众对政府官员的评价、议论和监督的权利被剥夺。无论公众采取合法正常的途径发表意见,还是被迫采取非正常途径发表意见;也无论这些意见是基本正确还是有所偏颇;只要是对官员进行了批评,都会被官员视为“诽谤”,当事人无不遭遇制裁,甚至牢狱厄运。二是公共权力成为官员压迫群众的工具。公检法这些国家机器,本是社会公器,却成了官员可以指挥、操纵的私器,上演一幕幕公权力干涉司法的闹剧。

  “文字狱”不断发生,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亵渎,是对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否定,更是对宪法赋予公民知情权和媒体监督权的剥夺。在现代社会,司法公正是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如果偏离公正的轨道,与民主宪政背道而驰,必然直接损害公民的切身利益,损害司法、行政等公权机关的形象与权威,最终彻底丧失民心,政息人亡。

  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强调,要健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要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渭南官方和警方听到了吗?

  鲁迅笔下的“铁屋”,让人窒息;柏杨笔下的“酱缸”,让人忧伤。但当代中国毕竟已不再是昔日封建专制的中国,人民的力量不容轻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尊严不容冒犯。也许,还会有下一个被抓捕的记者作家,会有下一个遭“文字狱”的普通公民,但不管怎样,我们要响亮地呐喊那句久违的口号:

  放下你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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