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杂谈、时评资料

公门牟利 国之大患

作者:朱大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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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的企业、事业、机关可以自主牟利,他们的主人--老百姓必然遭殃。
因为这些公家单位并不是正经商人,在正经商人面前,老百姓多少还有点上帝的感觉。

但在这些手握各种权力的公仆面前,情势完全颠倒过来,这些公门不是上帝,胜似上帝(至少上帝是不牟利的)。
公门说要涨价,那就只有涨价;公门说要收费,那就只有收费;公门说要罚款,那就只有罚款,没什么商量。主人--老百姓嘴很小,公仆--这些公办单位嘴很大,说一不二。
中国有世界上最多的收费公路、收费公园,有压在老百姓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医疗、住房、教育等),有世界最豪华的公款消费,充满铜臭的电视、电影、报刊文化,层出不穷的贪官污吏和假话假货道德沦丧。都与公门牟利直接相关。

公办的企业、事业本属于政府有形之手,应当无条件的服务于人民,以人民利益为唯一取向,怎么可以牟一己之利,反过来把老百姓作为牟利对象呢?
公门牟利,已成为中国一大公害。
在先进的发达国家,对公门都有严格的限制,不允许自主牟利。他们把公共权力比作老虎,是老虎必须关进笼子里,否则就可能伤害老百姓。

其基本方法来自老妈妈分蛋糕理论,老大切,老二挑,切的不能挑,挑的不能切,很简单就解决了两个儿子分蛋糕的公平问题。这就是分权制约。
有人说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分权制约,把老虎关进笼子,显然更是个好东西。

如果不能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即使有民主投票,恐怕还是乱七八糟。
所以先进的发达国家无一例外都运用分权制约的方法,禁止公门牟利。所有的公办企业、事业等单位的管理人员,都一律参照公务员待遇,不得自主牟利。公务员不得自定薪酬,必须由议会决定薪酬的调整。而议会决定公务员薪酬必须根据企业的平均水平并略低于企业。为防止议会议员自肥,还规定议员提出加薪方案者本人不得加薪,只能由下届议员开始享受。
在学习西方民主之前,中国不妨先学学老妈妈分蛋糕-分权制约,把几只中国老虎关进笼子里。
如果把交通部关进笼子里,就除掉了一只大拦路虎,中国老百姓就可以象国外一样用上免费公路。

如果把铁道部关进笼子里,中国就不会有春运难、车皮难、高价票,老百姓就能坐上又快又好又便宜的火车。

如果把央视、公办报刊媒体关进笼子里,老百姓就不用看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广告和类广告低级庸俗文化。

如果把国企、事业单位关进笼子里,就可以搬掉新三座大山,让老百姓喘一口气。

如果把警察等执法机关关进笼子里,乱罚款、野蛮拆迁、钓鱼执法等就能得到根本抑制。

如果把公务员关进笼子里,退休双轨制这样的老大难问题也能轻易解决,公务员待遇就不可能独领风骚。
关进笼子的方法很简单,无非就是分权而已。把原应属于主人的权力拿回来,如收费权、定价权、薪酬权、投资权、处理资产权等,都收归民有,由人民代表--人大管理。

公共权力部门只需要常规操作权,象保姆一样做好每天的规定动作就可以,重大的决策应由主人自己决定。

单位部门之间也可以分权,如把警察等的执法权与处罚权分开,另成立行政处罚中心,警察只开违章认定单,具体处罚、罚款数额由行政处罚中心决定并统一收取(类似检察院与法院的关系)。这样警察与罚款就切断了利益关系,行政处罚中心也无权出去乱罚款,各得其所。

也可以把交通部的收费站划归红十字会,由红十字会收费还贷,切断交通部与公路收费的利益链。

为了改革封建家长式的一把手(一霸)制度,可以用分权的方法给这些南霸天、北霸天套上笼头。如把招待费报销权交由工会或纪委掌握,报不报报多少由委员集体投票决定,且最高不得超过70%,这样公款吃喝风将被有效遏制,管理层的行为也被有效约束。

公共权力一定要被关在笼子里吗?当然一定。
不把公仆公共权力(官权)关进笼子里,就把主人老百姓(民权)关进笼子里,二者必居其一。

用伟人的话说,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如果我们真想让老百姓当家作主,不想让广大老百姓被关在笼子里受苦受难,就只有把公仆关进笼子里,没什么好商量。
什么时候能把公仆公共权力关进笼子里,中国的改革也好革命也好就算是大功告成。

否则就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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