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杂谈、时评资料

高层有新风、反腐吁良方

作者:徐达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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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习李特稿

连央视网都已经把“新华社推习近平特稿,披露家庭生活”和“新华社推李克强特稿:万事民为先”推上首页顶端,更不用说五大商业门户网站了。

晨间8时不到,新浪腾讯搜狐网易和凤凰网争先恐后地更新头条,将这两篇特稿中的细节分拆出各个小标题,例如“习近平每天跟彭丽媛通一次电话,女儿取名明泽意在清白做人”、“年幼曾被关押”、“其父曾主政广东”、“遵母诫禁亲朋从商”,以及“李克强曾获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文革任大队书记不整人”、“常年坚持读英文原著,中学时拜国学大师为师深受影响”、“夫人程虹系英语教授”。

图片总是更能吸引眼球。通过新华社发出的两人旧照,被网络编辑制作成图集:习近平多有生活场景,例如他年轻时的青涩模样、与曾经比他更有名的那位歌唱家妻子甜蜜合影、与父亲习仲勋等全家出行等;而李克强似乎是没找到那么多合适发表的真正旧照,均为进入高层后的工作照,当然,那张2008年初察看川北灾情时吃方便面的一幕是最获热推者。

必须要感谢深圳特区报。想来,有很多中国媒体从业者昨天晚上都已经发现了这组图文特稿,但却难以刊用——因为,那是新华社用英文发出的外宣稿件。@新华网英文版在昨晚21时不到开始推介,并获@新华网这个更加官方的账号在子夜转发扩散,“Xi Jinping: Man of the people, statesman of visio”和“Li Keqiang: A man who

puts people first”也分别有了中文说法,即“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万事民为先”。

“2012年12月7日,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23天的习近平首次离京赴外地考察,来到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第一站选择了深圳。此行一路,他轻车简从,与群众直接接触、亲切交流”——稿件中第一句分明就是鼓励,于是,当类似京华时报这样的同行只能依靠微博账号子夜试探传播时,深圳特区报以“全国独家”的姿态,将这两篇中文版本稿件作为头版头条组合,并使用5个内版刊发全部图文。

有了特区市委机关报的示范和加持,网络媒体也终于可以不再只是向中国网民展示英文稿件了,第一时间作出替换,并通过各自微博账号细致摘录重点推荐。中新社午前发稿,引用港媒评价:“新华社23日起连续3天播发‘中共高层新阵容’人物特稿及相关图片。昨天率先推出习近平与李克强的专文,引发境外媒体关注。舆论称,媒体首次罕见详细披露领导人的出身经历与家庭,是新一届领导人倡导透明化作风的开始,可视为是中共十八后,领导人新作风又一展现。”

当搜狐在首页专门配发《外媒:习近平严例治军,禁饮酒私相授受》时,反倒是原始稿源仿佛置身事外。新华网头条选定《部委工作会新风:没有简报会照开,不用进京来领奖》,这是人民日报在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今年取消颁奖,改成通报表彰名单,先进集体代表和个人不再进京”等事宜,再促地方官员紧跟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示范。

“从现在起,应把中共十八大以来焕发出的新风气化作具体的改革举措,为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蓄能探路。改革也有长短打,近期的与远期的相互配合,不等不拖。在当前,更应通过让人民可检测的改革行动,表明政府的改革承诺是可信的。干好今天,就是准备明天”——这个时候,再来看本期《新世纪》周刊社评,就更加能体会一些民间意见领袖的迫切心情。对他们来说,会风文风的改变更多是表面功夫,真正担心的是习李新政会否又是一场空欢喜,正如胡舒立所写:“近年来,改革议论不少,但‘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口头改革的局面透支了政府的公信力,部分人甚至对政府推动改革的诚意和能力产生了怀疑。”

而在东方早报今日刊出“再改革系列评论”开篇之作《下一步改革的战略路径》前,根据中国经营报在周末的微博推荐,学者顾骏已提前高呼“利益集团妥协是中国继续改革必过的门槛”:“无论任期将满的国务院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承诺,还是新一届中央的‘收入倍增计划’,其意义都不完全在其本身,而在于是否能在利益日趋固化的体制格局中,撕开一个突破口,启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也正是在这层意义上,垄断国企高管如果确有阻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举动,他们能否成功地实现这一意图,真的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共和国的长子们’不应该不知道妥协正是他们应向国家和国民表现的责任和担当。”

二、网络立法

“公共知识分子前提就是你本人得是一个高屋建瓴的大师,你首先是透彻的明白社会是怎么演进的,人群是怎么发展的,你读万卷书还不行,还要行万里路,起码要在两个以上国家生活,而且是不同社会制度。你才知道你想的那个社会制度在全世界其实没有”;

“平庸年代没有公共知识分子。今天中国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实际上是广场派的战士,这种人也需要,但是千万不要给这些人头上冠以公共知识分子的称号。广场派的战士是以煽动性语言挑逗民众情绪对抗他所痛恨的某些东西”。

——这是燕赵都市报记录下的高晓松答问,并经由凤凰网首页推荐加黑段落。

这些被讽刺的广场派公知,应该有一大批又在担当“呐喊的战士”,被他们抱怨、批评、讽刺的是中国执政者反复铺垫呼之欲出的互联网监管新法规。

在汇总报纸版面以示“人民日报连续第四日警示网络”的同时,@财经网生怕各位还不理解背景,特意重新摘录新华社一周之前的稿件:“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本月24日至28日举行,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此会议的时间与议程由是由14日的委员长会议决定的。”

确实有必要温故知新,因为绝大部分即将面临更严厉监管的中国网络意见领袖,最早都是从12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那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后才感觉到压力的。而当新华社、央视、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群声合唱,各地机关报、都市报、门户网站频繁转发之后,他们终于明白,这是一场势在必得的舆论铺垫。

经历了那么多斗智斗勇,中共宣传官员又怎么会不知道抗议者的路数?于是,谆谆教诲早已堵在前面:为降低反弹,以保护个人隐私信息这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入手,打击网络谣言的诉求居后;为预防“网络可以自我净化”的辩解,则强调“既需自律,也需他律”、“既靠无形之手,也要有形之手”;,甚至,还没等言必称西方网络自由的人们开口,就已经主动列举英美相近法规事例,以说明“多国支持加强互联网监管”。

当然,最重要的是抢占民意高地。周六,门户专题里又有了需要转载的新华社文章,而且就是以这些网站自己的名义来宣布“网民支持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将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网上强烈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光明网、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纷纷在首页要闻区开设‘加强网络法制建设’专区,集中转载了‘网络需依法运行’、‘互联网管理亟须高等级立法’等一批权威媒体文章。不少专家撰文明确支持加强网络立法,认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这一立法之举,对于网络信息保护和管理意义重大,是国家推动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的重大举措,网民对此也十分关注。截至12月20日,上述知名网站相关话题的论坛、博客、微博客帖文和新闻跟帖达5万多条。”

然后又有《谁来保护我的隐私——网民呼吁加强公民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发出:“‘如今个人信息严重泄露。上午接到电话,点名道姓说我网购中奖,免费获赠一套上千元化妆品,只需付200多元...’这是一名网友在网络上的一段留言。很多网友有过类似经历,并对这类诈骗行为深恶痛绝。不少网友呼吁,进一步净化网络信息环境,以加强公民网络信息安全保护。”

从南方日报到南方都市报、新京报,编辑在封面导读这篇稿件,都是因为发掘出了文末一句话中的前半段:“全国人大常委会12月24日将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广大网友对此充满期待。”

都市时报更是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草案,将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做成了头版头条大字,并辅以三行副题:“专家评论:要为网络世界设法治底线;各方建言:制度才是托举网德的刚性力量管理网络不应简单禁言;现实行动: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或明年建成”。

这份云南是要在规定动作里做出新意思。正如《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今日审议,各大媒体发文讨论,网络立法不应管死网络》这个标题中的引导方向,除了在报道中描述人民日报文章“一经刊登,立即在网络上掀起波澜,赞成者众,反对之声也不绝于耳”的舆情外,编辑还把最多篇幅留给摘录中国青年报昨天那篇《别将”法治“误读为“管制”》:“一谈到立法治理网络问题,不少人都会有这样的本能反应:又要管网络了。公众其实也对欺诈、诽谤、造谣、攻击之类的网络问题深恶痛绝,但对‘管制’有着更大的警惕和恐惧。中国的很多事,常是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人们担心‘管制’会把网络管死,焦虑于那点儿来之不易的言说空间被‘管制’扼杀。”

中国青年报的确用心良苦,和署名作者曹林一样,这份团中央机关报一定不想被心存疑虑的网民将自己也归入中共中央机关报带头的队伍中。所以,行文总是试图寻求平衡,保全“名节”:周六是《网络的自我净化与他律的最小化》,以“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和反道德结果,强调“不可过度迷信这种自我净化功能”,主张“最大化的自律之外,也少不了‘最小限度’的他律”;周日呼吁民众不要“对任何网络立法都持一种敌视态度”。

今晨,除了发表半版《网络非法删帖背后的生意经》外,这份报纸是以《网络立法需要寻求基本共识》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前的最后铺垫:“关于立法规范网络的问题,这几天网上网下讨论得非常激烈。公共讨论,应该是一个弥合分歧、寻求共识的过程,而不能是带着情绪和偏见的互相扭曲,因为固有的偏见而狂奔向一种反法治的偏执立场。”

曹林应该是看到了自己前两篇文章发表后涌来的网络嘲讽,在将“网络不是法律特区”比作基本常识后,这位中国青年报评论员宣布“真问题”:“法律应该怎么立,应该经由怎样的正当程序,确立怎样的规范,如何保障公民的权利免于网络暴力和公共权力的侵犯。不能因为以往的某些法律有问题,忧心于行政权力绑架法律,就走向一种法律虚无主义的民粹立场...当然民众对立法还有更多的期待,也应该作为共识融入立法中,比如,不仅应该对造谣、诽谤、欺诈者勒紧法律的缰绳,也应该对权力的随意扩张进行必要的限制,应该更加突出和推崇法律的权威,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

“求同存异,公众应该一起着眼于这些基本的共识,而不是眼睛盯着那些分歧”——曹林对立法博弈的期待,在齐鲁晚报头条评论里体现为另一种思路,即《传统媒体应该引导网络舆情》:“网络上的无序状态,比如欺诈、情绪化宣泄等,确有必要管理和引导,这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反对。从微博上的议论看,一些人对强化网络治理的担忧,是会不会由此把网络创造的言论空间给‘管制’掉了。毫无疑问,对网络的管理和立法,如能更充分地回应这些疑问,将会得到更多网民的积极响应。”

这已经算是在努力打通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了。对绝大多数中国媒体——不论是机关报还是都市报、门户网站——来说,还是老老实实遵照宣传指令比较好,反正有那么多需要转载的文章,仅以“老大哥”人民日报为例,三天来,除了头版的《网络发展需要“两手抓”》、《有底线,才健康》和《网络言行应遵循法律底线》系列短评外,“各国依法监管互联网面面观”里又举了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监管例子;还有光明日报的《网络发展不应“沙地上盖楼”》、《网络立法依社情顺民意》,经济日报的《依法治网,扶正祛邪》、《有法可依才能执法有力》……

作为首都媒体一员,京华时报和新京报都有义务作出表率。只不过,比起前者在《公众是网络无序的最大受害者》、《制度是托举“网德”的刚性力量》、《加大破坏网络规则的成本乃当务之急》中的表述,新京报的角度可能更巧妙一些:比如周六以成龙新片《十二生肖》被盗版作为论据,呼吁让网络社会与“法治”兼容并行;昨日社论《网络立法,保护公民权益是核心》,强调保护网民的“安宁权”以及未成年人网络权益。

网络抗议者当然不会承认官办喉舌引述的那些支持声是民意,一些媒体人甚至已经在微博上公开鄙视“为虎作伥”、“出卖良心”的时评家,誓言再也不使用对方稿件——比如南通电视台评论员邓海建,这位光明日报《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一文的署名作者。

他们认定“依法治网”的说法其实就是暗渡陈仓、扼杀言论。所以,当看到@人民日报在晚安帖中反问“个人信息要不要保护?误伤‘房婶’要不要反思?”后,互联网资深从业者谢文立即认定:“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说法来对抗官员财产公示,很阴险的招数”;听到@吴稼祥警告网络法治化若是“把网络治成央视,就是背直人死”,@何兵点评:“人家就是这想法呢。”

李承鹏擅长反讽,他早就微博宣布:“坚决拥护人民日报‘管一管网络乱象是大多数百姓的愿望’社论。你看,有人居然造谣:不存在大饥荒。有人欺诈:目前官员公示财产条件不成熟。五毛谩骂我党自建党就倡导的民主,毛左中伤邓小平开拓的市场经济。网络虽虚拟但对现实有大影响,所以百姓起来响应党报号召,天天坚持一博斗争中国乱象,行动吧。”

经济学家@许小年更是说出了很多公共知识分子的心声:“蜜月刚过,府里家丁便重演前朝故伎。世人原本将信将疑,这一棍若打下去,以改革号召民众、凝聚人心的新风恐就此消散,日后即使推出改革新政,又有何人敢信?”

只是司马南看上去很高兴,因为当@于建嵘连声逼问“他们想干什么?他们能干什么?我们如何办?”后,这位左派领袖立即给出答案:“规范那些包括@于建嵘在内的造谣者的行为”。

三、举报正义

除了抵制“依法治网”外,一些民间意见领袖现在还愤愤不平于广州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职之事,他们认定,这就是反腐风暴过后,公权力“秋后算账、杀一儆百”警告网络爆料者的具体例证。

新华社周五发稿,称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不仅对个人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还针对之前发生的番禺“房叔”事件,将泄露房产信息的责任人撤离岗位并对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此讯一出,即在网络反腐大本营——微博——引发如潮评议。南方都市报昨天就以头版大标题导读的方式加以汇总:“不少网友提出‘房叔还没处理,举报者已经先被办了’的声音。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经与手段公布了信息,取得‘正义’结果,是对是错?”

观点列有四项,主要来自律师和政协委员,即“捍卫程序正义是必要的”、“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官员财产公开做得不够”以及“民众帮政府监督很必要”。

跟进报道今天又已刊出。《广州市纪委官微回应:“房叔”事件中被问责的不是举报人》里,不仅引用@廉洁广州昨晚回应——“在广州‘房叔’、‘房婶’事件中,相关部门问责的既不是举报人,也不是报料者,而是在事件中受他人请托,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更摘录这个账号对批评者的即时反驳:“对微博网友@轻舟过江转发给@廉洁广州的评论,广州市纪委还透过官微回复称,“在‘房叔’、‘房婶’事件中本来就没有举报人,何来追查?”更早之前,22日上午,针对微博网友‘大鹏看天下’发出的一则题为‘广州举报‘房叔’‘房婶’者被纪委追查处理’的帖子,@廉洁广州也曾作出回应,且措辞严厉:‘大V(指发帖者)如果只是想做标题党吸引眼球也就罢了。否则,就是在造谣惑众啦!’”

值此,南方都市报决定表明报社立场,《官员个人隐私保护须有前提》中写道:“稍加辨析就能发现,民众此次对广州处理泄露信息者之所以大惑不解,除了此前的爆料行为本身达到了正义的目标,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尽管官方的行为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公民隐私之名自圆其说,却难免给人以选择性保护的印象。”

承认“此次广州对泄露信息者的处理,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公务人员的职业规范要求,其打击报复的意味并不浓厚”后,这篇社论针对“舆论的反响和公众的误读”发出提醒:“有必要重新审视当前民众的网络反腐情结,大众的反腐冲动与隐私保护的合理性并无冲突,之所以出现反腐伤及无辜,一方面源自当前个人隐私保护欠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乏力。当前唯有官员个人财产信息公开制度化,官员的个人隐私权才能实至名归。”

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所属网站昨天发布的《广州处分“房叔”爆料人,专家称涉嫌包庇腐败》中,是以“泾渭分明”形容网友观点对峙之势,但从今天媒体批准发表的时评来看,显然还是倾向于保护爆料者的居多。

比如钱江晚报,不仅以“程序正义”PK“结果正义”概括中广网稿件内容,还自刊评论《官员信息防火墙,究竟挡住了啥》,将此事比作“给围观隔墙扔砖、砸中贪官而欢呼的人们反过来当头一砖”:“揭贪失手,造成误伤,本是民主监督过程中正常而又难免的现象,它不应由民众来承担牺牲的代价。即便真有‘别有用心’者介入,也不是高筑官员财产信息防火墙的借口……一个贪官的绳之以法与否,如果是按反贪者的动机而裁定,那才是把反腐工作引向歧途的别有用心。”

大河报发表《处理爆料人,“房叔”偷着乐!》,呼吁“对于公众网络反腐过程中的‘泄密者’,应给予足够的宽容。在官员财产公示难以落实的情况下,如果按着程序走,房产只让房主或有关部门查询,那公众又如何发挥知情权、监督权呢?这样做,最高兴的人岂不就是那些拥有许多房子的腐败者吗?”

“大道不畅,小道必猖”——这是扬子晚报阐述的道理。《人人都要遵守规则,前提是规则必须公平》的头条评论中,将那些捍卫程序正义的律师和政协委员称作“冷静到极点”:“可现在的问题是,举报者因取证程序不合法而受到惩处,但他的所作所为导致一名贪官现出原形——广州市纪委已初步查明,‘房叔’蔡彬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违法经商办企业。如果说有功当奖,有过当罚,如今‘罚’已经有了,‘奖’又在哪儿呢?”

还有华西都市报《举报的边界恪守和规则补全》,将现行投诉检举喻作“秦香莲”的举报信屡屡被转到“陈世美”手中;重庆时报《问责爆料者,拷问公民反腐边界》,呼吁就此明确法律能够容忍民众批评官员的尺度在哪;京华时报《报复举报人将使网络反腐受挫》,强调“倘若任由某些地方和部门随便找个理由打压举报人,势必形成寒蝉效应,让知情者不得不成为反腐的旁观者”;连新华社也就此播发时评,反赞“证伪‘网络传闻’证明公开无价”……

可是,也正是这些评论家,过去每每吁求程序正义,如今又如何自圆其说?有请长江日报在《突破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困境》的社评中一一道来。

虽然也承认“把处罚与打击报复作联系,不但没有确切依据,还透露出判断的情绪化”,但评论员付小为更要宣布程序正义是有默认前提的,即“程序的合理正当,且畅通可行”:“房地产档案馆工作人员通过不合法的途径与手段公布了信息,这是一种程序不正义,那么,有没有可以行走的正义通道呢?通过合法途径向纪委举报被认为是可行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要坚持以程序不正义的方式来追求正义?事实上,这才是程序之争的核心……过分追求程序正义,可能会忽视程序正义的语境。”

这篇得获凤凰网重点推荐的评论,结语处更是谆谆教诲:“一旦把作为实现正义手段的程序正义,当成正义的最高追求,其实是在终极正义问题上的本末倒置。程序正义的对立面并不是必然的恶,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承认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仍对泄露‘房叔’信息的行为拍手称道、挺身维护。与其争论处罚是不是符合程序正义,不如把焦点放在怎么创造一个让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行不悖的公平环境上。”

腾讯首页展示的是源自红网的《泄露“房叔”房产信息者被撤职是制度之痛》。作者杨涛还是愿意为程序正义多说几句话,但更要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中的权限入手,遗憾于对“深喉”的处理。所以,文章在结尾处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一方面,我们要大力推进官员财产信息公开制度,让官员必须主动公开财产信息;另一方面,必须完善房产信息的查询,房产信息区分官员房产信息与普通公民房产信息两种,官员房产信息任何公民都可以查询,而普通公民房产信息的查询必须有所限制。如此既保证公民个人隐私又强化对官员的监督,也就不会出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严重冲突,公民监督官员也无须通过违法手段甚至贿赂‘深喉’来得以实现。”

四、抛售房产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确是民间最大改革诉求之一。

面对由官办喉舌发布的领导人特稿,供职于团中央机关报的曹林今晨微博解读:“新华社披露习近平工作生活与家庭情况,明为颂歌,也是借此将家庭和子女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改革信号,顶层在公示上开始迈步。自下而上从边缘突破的旧改革模式已经不行了,必须从上层改起,启动政改。顶层设计不是让‘一个如小平那样的总设计师’去设计改革方案,而是从顶层改起。”

来自检察日报的消息得到今晨各门户集体推荐,因为这篇《公务员该不该有“财产隐私”,4位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应注重顶层设计出台专门立法》里,有一个小标题分明在宣布中纪委已着手起草‘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建议稿:“今年7月,中纪委答复韩德云《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官员财产申报(公开)法>纳入下届人大立法规划的建议》时表示,今年有关部门已抓紧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国家立法进行研究论证工作”。

搜狐心急,决定要“提醒各级纪委关注官员‘房事’”。这篇被推荐的红网评论,是针对“多地出现官员急售房产现象”而焦虑:“官员们到底拥有多少房产?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天不出台,这个‘国家机密’就会被继续保守下去。然而,老百姓不是傻子,有眼可以看、有头脑可以思考,虽不一定知道具体数量,但知道其必然是一个天文数字。”

作者乔志峰不仅要怒斥那些声称“官员抛售的房产在二手房市场份额很小,不会导致房价下降”的专家不替老百姓说话,还要警告各级纪委不要“落在了人民和时代的后边”:“有分析认为国家试点推行公开官员个人财产及住宅信息,才导致官员抛房,我认为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是民间反腐潮风起云涌,特别是网络晒官员房产事件不断增多,才让官员感到了恐惧。所谓的‘试点’之类的东西,反正我是不相信会有多大效果。这也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只不过换了个摸法。”

这其实就是在反驳新华社的判断。@新华视点昨日发布微评,称“官员财产公示甫一试水,即让不少人胆战心惊。房产信息最易清查,倘官员财产公示普遍推开,该有多少‘房叔’浮出水面?推行财产公示,技术上没有多少困难,难在痛下决心。倘真的刮骨疗毒,官场风习必可趋于清明。”

所谓“粤苏多地公务员集中抛售房产”之说,来自华夏时报,并在周末广泛流传。报道中,除了引用类似“8套市场难寻单位,户主统一放盘,政府优质资源”的中介言论外,还回溯此说缘起:“对于这些‘灰色房产’,北京中坤投资集团董事长黄怒波近日的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他称,许多官员拥有几十套房子,对市场起着极坏的作用。预计今明两年二手市场将会很火爆,因为官员们开始卖房子了。当房子成为真正的需求,而不是由官员藏起来,这样的话房地产才会恢复到正常的市场。”

其实,就算真有财产公示制度压力下的官员抛售房产潮,中国楼市似乎也并没有向正常市场的方向发展。昨天,新华社发稿《谁在制造楼市“暴涨恐慌”?》,并广获刊载推荐,最后一段的专家建议更是被南方都市报提炼成了头版头条的副题:“由于各地调控政策普遍将于年底到期,从目前到明年三月份实际处于政策‘空档期”,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更细致的说明,引导市场形成对明年楼市趋势的理性判断。”

人民日报也来发布安民告示,以探访十个楼盘的方式宣布《北京房价年底“翘尾”尚属正常》,并附加北京市住建委的声明:“‘恐慌购房’是个别开发企业制造假象、诱导消费者购买的违规炒作行为...其间也不排除个别媒体不负责任地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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