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杂谈、时评资料

母亲进京看儿子被劳教是“上访过敏性反应”

作者:左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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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来北京看望儿子,却被当地兰州警方遣送回老家,家里接到她被劳教一年的处罚通知书,只因她有20多年上访的“黑底儿”。郭大军通过发微博的方式希望母亲能尽快回家。“只要妈妈平安回来就好,我养着她在北京好好过日子。”这一次,郭妈妈能平安回家吗?(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不知道赵梅福“违规上访”的根据何在,但知道《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有控告、申诉、举报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访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法律所保障。即使赵梅福过去有过有“违规上访”旧账也不能如今一起算,剥夺母亲进京看儿子的权利。据称,此次劳教是继续执行2010年的决定,而与其11月期间在北京的行为无关。赵梅福2007年和2008年“违规上访”2010年的劳教决定,如今已经过了失效期又拿出来“继续执行”,显然是违反法律程序的。 

  如今在一些地方,群众的合法上访被当成不稳定因素的代名词,“上访”俨然是与破坏捣乱相提并论的。“上访”被妖魔化的背后,其实是一些部门对民众权利的漠视,继而对民众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的恐惧。往往以维稳的名义,对上访者实施打击报复,编个理由实施处罚。 

  对于信访者,法学界曾经以“二八定律”看待,认为80%以上的上访者是有道理的。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也建议,对于群众信访的基本态度就是:有理推定,即认定群众信访是有道理的。曾经的上访者如今却时时受到监控,这是典型的“上访过敏性反应”。 

  作为人民的政府,理应“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遗憾的是,有些地方不为人民服务也就罢了,更是人为设置民意诉求的“堰塞湖”,堵塞民意。正是这种压制和不作为,乱作为,把问题堆积发酵,最后造成矛盾激化。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让每个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基层政府应身体力行“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讲义务”,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践踏法律,依靠强权压制上访,都可能激化矛盾,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劳教去北京看望儿子的母亲,这样做法实在太离谱。唯一能够解释的是,公权力没有受到任何的监督制约,就会产生乱来。为了所谓的“维稳政绩”,可以任意曲解法律,创设罪名,“跨省追捕”,看望儿子也被当成上访的不安定因素而受到劳教处罚的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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