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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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约束。江苏盐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此举解释称,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
保护居民住房信息安全的说辞固然动听,但稍加分析便可发现,地方政府将其作为严控“以人查房”的理由,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法理上都站不住脚。
众所周知,地方政府出台严控“以人查房”措施的导火线,是方兴未艾的网络反腐将一批“房叔”、“房婶”、“房姐”曝光于公众视野,而这些“房多多”们大都是官员或者官员的亲属。很难设想,如果没有官员们的大力推动,单靠“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地方政府在出招严控“以人查房”方面能够如此雷厉风行。
在此不妨回顾一下:最近几年来,媒体不断曝光诸如深圳某炒房客拥有数百套房产、山西某煤老板一人买下整座大楼、某申请保障房的市民拥有高档住宅之类的消息,但其影响大都止于公众痛斥高房价或担忧楼市泡沫的层面,报道中的房产所有者“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似乎并未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只是从去年底至今,网络反腐运动将曝光焦点集中在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身上,这才引发了地方政府出台严控“以人查房”的举措。个中反差,耐人寻味。
讲完事实,再谈法理。从法治趋势上看,不仅官员,就连普通公民的个人房产信息的公开也是大势所趋。基于权力信托与契约关系,官员的财产没有隐私权,公众对于官员的财产具有知情权,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政治伦理和基本常识。因此,作为官员财产组成部分的房产信息必须公开。而普通公民的房产信息在众多场合也不排斥公开,是因为它涉及房产税征收、保障房分配、学位安排和福利救济等公共财政问题,唯有将全体公民的房产信息透明化、公开化,才能方便社会监督,从而有效防止公民个体在公共福利中违规占有。
所以说,严控“以人查房”的真正目的,恐怕是为某些不当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提供保护伞。此举不仅严重挫伤公众对各级政府反腐的信心,更是违背官员财产公开的潮流,开历史的倒车。而经此折腾,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迟迟未能建立的谜底也昭然揭晓。由此看来,规范有序提高全社会房产信息透明度,破除官员和房产的利益联盟,清除其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腐败行为,不仅是推进政治改革,也是推进经济转型的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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