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数据猿
----
近日,亚马逊在其公开的监管备案文件中称,卢森堡数据保护局判定,亚马逊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不符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因此对亚马逊罚款7.46亿欧元(约合人民币57.2亿元),创下历史纪录。
受此负面消息影响,亚马逊股价下跌7.56%。
对此,亚马逊并不认账,表示将会一路上诉,与卢森堡的数据保护委员会CNPD正面刚——亚马逊发言人对CNBC表示:“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以维系他们的信任,是我们的首要准则。我们没有将任何用户的数据泄露给第三方。我们坚决反对CNDP的指控,并将进一步上诉。”
同时,亚马逊认为,哪怕退一万步来说,其应该被罚,也不该被罚这么多:“关于我们是如何向用户投放相关广告这一点,CNPD仅仅是依赖对于欧洲隐私法的主观臆断,对我们作出的判决,况且,就算这项解释成立,罚款金额也远远高出对应标准。”
不怪亚马逊“肉疼”:从金额来看,此次亚马逊被罚款7.46亿欧元,是迄今为止欧盟对违反《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企业开出的最重罚单。亚马逊遭此重罚意味着什么?在后贝索斯时代,“流年不利”的亚马逊又将往何处去?
亚马逊被罚背后:监管环境趋严,反垄断提上日程
可以看到,近几年监管环境日趋严格,数据安全被提上日程。今年4月,据外媒报道,美国知名社交媒体平台Facebook有5.33亿用户数据遭泄露,其中包含一些知名人士的信息。
也因此,互联网行业专家表示,现如今的互联网带来的隐私问题相当严重。与此同时,隐私保护也不断加强。Gartner预测,到2023年,在拥有20名以上数据科学家的组织当中,将有60%的组织被要求制定关于数据和AI使用中,有关伦理道德的规定。
事实上,亚马逊的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此次的亚马逊案源起于法国隐私权利组织La Quadrature du Net于2018年对亚马逊进行的投诉。
同年5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CDPR)正式生效,这项条例也被业内视为“世界最严监管条例”。其规定,如果保护用户数据不利,轻者可被罚一千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2%,重者可被罚两千万欧元或前一年全球营业收入的4%。
在此次重罚亚马逊之前,CDPR最严重的一次处罚是2019年1月22日,法国隐私监管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CNIL)以“对用户的数据保护选项的提供不够清晰和透明”为由,对谷歌开出的5000万欧元(约合6000万美元)罚单。
据CNIL表示,用户在访问谷歌提供的信息时,需要五到六个繁琐步骤,并且即使完成步骤,用户所获取的信息通常也是不完整的。这违反了GDPR“有关透明度和信息”的规定,同时,谷歌也违法向用户推送个性化广告。
在当时,谷歌也像如今的亚马逊一样不服气,立即向更高仲裁机构法国国务委员会提出上诉,然而,结果让谷歌不得不低头——该委员会裁定,国家数据保护委员会有权对谷歌进行制裁,而且 “考虑到谷歌失误的特别严重性”和持续时间,罚款并不过度。
另一方面,反巨头垄断运动也如火如荼地展开着。继2018年亚马逊被法国隐私权利组织投诉后,去年11月,欧盟发布初步结论,认定亚马逊违反欧盟反垄断法,利用卖家数据为其自营业务牟利,即亚马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用平台数据处理系统分析卖家数据,再帮助亚马逊自营业务售卖畅销产品,同时,读取卖家数据,优化自身商品定价。
在当时,欧盟就已经表示,亚马逊利用卖家数据规避了正常市场竞争风险,巩固了在法德等国“最大网络销售平台”的地位,此举违反欧盟反垄断法。这也为日后的巨额罚单埋下了伏笔。
https://datayuan.blogchina.com/492590268.html
|